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权威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

发布日期:
2022-04-01

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权威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

细则来了!税务总局权威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事项







“灵活用工”是当下最热门也是最受大家欢迎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相比于传统用工,灵活用工对于就业者来说来时间更加自由,工作安排更加灵活,适合一些想法比较多自身技能比较多的年轻人。而对于企业来,通过灵活用工可以大大降低人力成本,提升企业效率同时减少企业的风险和责任,可谓是一举两得的用工模式。但是,在这其中都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呢?这是所有灵活用工企业、人员需要了解的。



涉税事项



企业:

企业作为用工方,购买个人的服务或劳动,是采购方,就采购支出不会产生纳税事项;但如果购入个人的服务或劳动并支付了费用但没有取得个人增值税发票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企业的该笔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就意味着企业需要额外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对企业而言,虽不会产生纳税事项,但需要取得个人增值税发票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个人:

1、增值税个人取得非工资性收入的,或者说个人的收入不是劳动用工下的“工资薪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都属于增值税纳税事项,需要缴纳增值税。这点是很多人忽略的,不管你取得的是劳务报酬还是个人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你都需要缴纳增值税;自然人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2021年12月31日前暂按照1%的征收率征收)。


2、增值税附加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附加税。


3、个人所得税个税的处理通常按照劳务报酬或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项,在发放时,有付款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个税义务,扣缴比例为20%、30%、40%三档固定税率(根据单次劳务报酬收入金额的不同),需要作为“综合所得”在次年参加个税汇算清缴。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规定的一类单独的税目,是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下,以年度为单位汇总全部收入并减掉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后的利润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税,需要按月或按季度预缴,次年进行汇算清缴(这个汇算清缴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分开的,各自单独计算)。


但由于个人取得经营所得通常不具备查账征收的条件,所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税2000年91号文》等规定,可以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计算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